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
校属有关单位:
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是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状态的有效途径。为促进学风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。
二、评价主体
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承担必修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(含外聘教师)。
三、评价对象
各学院上课的学生区队。
四、评价方式
调查问卷。
五、评学内容
承担本学期必修课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,针对学生学习基础、学习态度、学习过程、学习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。
六、评学操作流程
教师评学采用网上评价方式。学校教务系统已自动筛选相应课程和教学班,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后即可评价。
请参加评学的老师登陆学校官方主页中的“教务系统”(使用本人的教务系统帐号、密码登陆)。
网址:https://jw.gxjcxy.com/cas/login.action
进入系统后选择“主控”→“教师服务”→“教学评价”→“提交教师评学评价表”(“评价轮次”选择“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”)→在所授课程中点“未评价”即可分别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。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教师评学工作是学校实现师生教学信息双向反馈、促进教学相长、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举措,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织本学期承担必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(含外聘教师)积极参与。行政部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也需要进行教师评学。建议各单位的参评率至少达到90%以上。
(二)教师评学开展情况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的一部分,学校将通报各部门参评率、参评人员情况、分析使用“教师评学”结果以推动教学质量提升。
(三)教师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,反映真实的学风状况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,联系人及电话:吴老师 13100517158 。
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
2024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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